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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特制定变更管理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变更管理。
3 术语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职责
4.1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4.2 各相关部门按此制度严格执行。
5 程序
5.1 变更类型
5.1.1 工艺、技术变更: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的变更: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5.1.3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5.2 变更程序
5.2.1 变更申请
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表 1),并由专人负
责管理。
5.2.2 变更审批
(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部门主管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2)变更批准后,实施部门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5.2.3 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2.4 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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