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奖罚严明,最大限度的调 动全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对违反 安全规章制度或造成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给予惩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 法律责任。
二、奖励的范围、级别、规定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措、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者。
4、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中有突出贡献者。
5、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6、职工对违章违纪现象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奖励基数为对违纪者处罚金额 的 50%。
三、考核的标准 为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见附表 1-1)。考核办法共 10 个项目,总分为 100 分。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根据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 4 个等级,即总分小 于 60 分的为不合格、60 分以上(含 60 分)80 分以下的为一般、80 分(含 80 分)以上 90 分以下的为良好、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等级见附 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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